耶穌所給的十二個“若不”得救的條件 (pdf)
1. 「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,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。」 約翰福音 6:44,65
必須回應那賜下祂獨生子的神
2. 「若不看見神蹟奇事,你們總是不信。」 約翰福音 4:48
必須承認耶穌復活的事實
3.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你們若不回轉,變成小孩子的樣式,斷不得進天國。」馬太福音18:3
必須更新心志和謙卑虛己
4. 「一粒麥子(若)不落在地裏死了,仍舊是一粒。…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」 約翰福音 12:24-25
必須明白這個世界終將過去
5. 「你們的義,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 馬太福音 5:20
必須遵照神的旨意而行;按人的教訓和傳統不能進天國
6. 「你 們 若 不 悔 改 , 都 要 如 此 滅 亡。」路 加 福 音 13:3
必須為所有的不義而悔改
7. 「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,惟有(若不)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。…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著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。」 約翰福音5:19-21
作為神的兒子,必須效法基督;從領受祂的洗禮開始
8. 「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」 約翰福音3:3,5
必須領受浸禮和聖靈
9. 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了。」 約翰福音 13:8
必須讓基督的身體,即教會來洗我們的腳(領受洗腳禮)
10.「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」 約翰福音6:53-54
必須紀念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(領受聖餐禮)
11. 「你 們 各 人 若 不 從 心 裡 饒 恕 你 的 弟 兄 , 我 天 父 也 要 這 樣 待 你 們 了 。(交 給 掌 刑 的) 」馬太福音 18:35
必須彼此饒恕,正如基督饒恕我們一樣
12. 「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,自己就不能結果子;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,也是這樣。…人若不常在我裏面,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,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。」 約翰福音 15:4,6
必須在聖靈和基督的身體(即祂的教會)裏面
耶穌還給我們更多一個得救的條件,希臘文為“ean gar me”(英文為if for no)(若不)。
「你們若不信我是,必要死在罪中。」 約翰福音 8:24
我們必須知道耶穌是那位向摩西顯現的“祂將是ELOHIM”、即“天使YHVH”和“救贖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