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. 我們與父並祂兒子相交

 

當我們遵守基督的誡命時,有兩個靈要與我們同住。

在第二世紀,游斯丁告訴羅馬皇帝,預言的靈是創世記第1章2節中誕生在眾水上的第三位格(人)。公元381年,預言的靈變成了「神格」的第三位,也就是獅子、豹和熊的形象 (啟13:2) —「獸的像」。

但約翰說:「你們從那聖者受了(恩)膏,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。」(約壹2:20)

「埃洛希姆的魯阿」 (ruah of ELOHIM)1 用陰性代名詞來形容神的氣息、智慧中的神的靈、和在眾先知身上的伊瓦的手。但是神的靈本身總是用陽性代名詞來描述。

先知以賽亞描述舊約中的基督的靈為「祂面前(面)的使者」(賽63:9),保羅稱之為「不能看見之神的形象」,塔古姆譯本稱作「道」、也就是舊約中以色列的幫助者。

在舊約,帶有定冠詞的「那靈」只將靈描述為一個存在體,基督的靈在整個新約中都被稱作「那靈」。

五旬節之後,神的靈成為祂教會的聖靈,並以不帶冠詞的「靈」來稱之。

約翰描述了兩個位格的關係,說:「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」(約壹1:3)

耶穌說:「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。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。」(約 14:23)。當我們遵守祂的誡命時,有兩個靈要與我們同住,那就是父的靈太10:20) 與祂兒子的靈 (加4:6)。

「若有人到你們那裡,不是傳這教訓,不要接他到家裡,也不要問他的安。因為問他安的,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。」(約貳1:10-11)

 

  1. 即神 (ELOHIM) 的風、氣或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