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 5:20
神真正的旨意和神的誡命,是主耶穌最長且最有名的講道─ 登山寶訓的主題。耶穌說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,『不可姦淫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」 (太 5:27–28)
了解神真正的旨意是每位信徒的義務,有時候,宗教人士太過於埋頭在文字或宗教的形式,就忘了信仰主要的目的是:認識神。
當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掐起麥穗來吃,法利賽人就質問耶穌說:「看哪,祢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!」
安息日原是作為休息之日,但耶穌的門徒因為餓了,需要採食物來吃。
耶穌回答:「大衛和跟從他的人肌餓之時所作的事,你們沒有念過嗎?他怎麼進了神的殿,吃了陳設餅,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的,惟獨祭司才可以吃。再者,律法上所記的,當安息日,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,還是沒有罪,你們沒有念過嗎?但我告訴你們,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。『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』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,就不將無罪的,當作有罪的了。」 (太 12:1–7)
法利賽人對神有一個錯誤的觀念,就是他們把宗教視為一種服事神的行為,把自己當作一個主人的奴僕。
法利賽人不能看出神給他們律法是因為祂愛他們,因為祂想要幫助他們,也因為祂想要教他們要彼此相愛。法利賽人有信仰,卻不真的認識或了解神。神透過何西阿先知告訴我們:「我喜愛良善《或作憐恤》,不喜愛祭祀,喜愛認識神,勝於燔祭。」(何 6:6) ,神的百姓已經忘了從心而出的真正信仰,也就是愛和公義的信仰。
所以,神為尋求一次結束在祂和人之間宗教上的冤仇,祂用祂自己兒子的血為所有人類的罪作了最後的救贖。 (徒 20:28)
這個新約並不是因我們做了什麼好事而從神那裡得到好處,而是因我們被立為子嗣,所以便得到所有基督的產業。
保羅寫著:「神赦免了你們《或作我們》一切過犯,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,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把他撤去,釘在十字架上。」(西 2:13–14)
新約對義的標準比律法上的規定還要高,這是神真正的愛,要每個人都從心發出,(太5: 17–48) 不是當作一種宗教的行為,而是被基督的愛所激勵。 (林後 5:14)
我們可能還想放棄一些東西來更加親近神,如放棄電視、錢財、或甚至食物等,但神並不希望我們是在一種宗教行為裡垂頭(像葦子)。透過先知以賽亞,神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真正信仰的本質:
「這樣禁食,豈是我所揀選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嗎?
豈是叫人垂頭像葦子?
我所揀選的禁食,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,解下軛上的索,
使被欺壓的得自由,折斷一切的軛嗎?
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,使困苦的人得滿足。
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,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。」 (賽 58:5–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