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 兩個見證人

 

兩個見證人,靠著基督的靈,宣講反對那把他們握在撒旦手中的獸。

約翰稱兩個見證人就是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 (啟11:4)。那流出基督的靈之油的兩棵橄欖樹是揚·胡斯和馬丁路德;兩個燈臺是摩拉維亞教會胡斯派和路德會 (信義宗) 。

在但以理書第12章,天使舉起左右手,指著活到永遠的主起誓說,要到一載、二載、半載。(但 12:7) 這在第11節被稱作一千二百九十日,以及在猶太人陰曆中所指的三年半、或四十三個月 (30天為一個月) 。在羅馬人的陽曆,這被稱為一千二百六十日或四十二個月(30天為一個月) 。 (啟12:6)

希伯來文中的「日」有時意味著「年」,從彌賽亞在69個星期後到來的預言中,我們知道但以理的日就是年的意思。

公元1471年,整整三年半、也就是一千二百七十八天之後,摩拉維亞教會胡斯派從羅馬主教的權力中解放出來。

天使說:「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,那人便為有福。」(但12:12) 四十五年以後,馬丁路德在一個公開辯論中挑戰教皇的權威,閞始了他的宗教改革。

兩個見證人的傳道被比作以利亞,以利亞禱告,雨就停降;三年半後,他又禱告,雨水就覆蓋大地。

但以理書說,到二千三百日,聖所就必潔淨。這二千三百日減去一千二百九十日,就是殉道者與基督一同掌權 (作王) 的一千年。摩拉維亞胡斯派在宣佈獨立之後,在森林裡被獵殺了三年半。約翰說,過了三天半,他們就站起來,駕著雲上了天,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。(啟11:11-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