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 在曠野

 

神的靈從教會中被取走以後,聖徒在「曠野」被養活。

耶穌說,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。(路 17:20) 但以理說,神的國「永不敗壞」,「也不歸別國的人,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 (地上的) 國,這國必存到永遠。」(但 2:44)

羅馬的主教把神的聖所毀壞,但他卻不能摧毀天國 (神的國)。

在聖徒被交付在撒旦之手後,婦人、即新耶路撒冷,飛到曠野,躲避那蛇,在那裡被養活一載、二載、半載。(啟 12:14)

約翰稱聖徒為「兩個見證人」,穿著粗麻布衣1,為時一載、二載、半載。(啟11:3) 撒迦利亞說,他們流出了基督的靈之油 (亞4:12),「不是倚靠勢力,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。」(亞4:6) 塔古姆譯本把「倚靠我的靈」翻譯成「倚靠我的道」。

約翰說聖徒「勝過牠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。」(啟 12:11)

所羅門王在他的雅歌中,將新耶路撒冷描述為一位走進曠野尋找她良人的新婦:「我妹子,我新婦,乃是關鎖的園,禁閉的井,封閉的泉源。」(歌4:12)

所羅門王的新婦喊叫著:「北風啊,興起!南風啊,吹來!」(歌4:16)

基督的靈在「祂的園子裡」滋養她。

耶穌描述那靈的工作,說:「風隨著意思吹,你聽見風的響聲,卻不曉得…往那裡去。凡從那靈2生的,也是如此。」(約3:8)

那靈的果子成了聖徒蒙召和揀選的證據。彼得說:「有了信心,又要加上德行;有了德行,又要加上知識… 應當更加殷勤,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…。」(彼後1:5-10)

  1. 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:「毛衣」。
  2. 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:「聖靈」。